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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31 October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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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肉攬枕之軟硬兼施
日期:2009年10月26日
時間:凌晨四點至八點期間
地點:塘福 人物:Avis Cheng、Carole Chow、Carmen Tang(按姓氏英文字首排名)
首先,一群職青團友在塘福渡假村分享,由十點幾聊到凌晨四點……終於等到女團友們回來,由於大家早已洗好澡,於是回到自己的床位睡覺。
我們三人組為免吵到其他團友,所以當廳長,Carole睡沙發,而Carmen和我孖舖睡在地毯上……
看來大家已累了,只見Carmen不消五分鐘,已經順利依約找周公下棋了,再待多一會兒,Carole也睡了……而我……可能因為沒枕頭,而且習慣側睡,頸和肩受壓逼,所以難以入睡……原來,可怕的經歷才要開始!!
只見Carmen睡得滾來滾去,手舞足蹈,理應與我無關,可是她突然滾到我身後(當時我背對她側睡),用她軟軟的大腿貼著我的屁股= =||| 想踢一踢她,令她滾回「適當」位置,然而一點也踢不動她=口=!!!
另一邊廂,Carole睡沙發,我睡地板,理應不受她睡姿影響,哪知她的手肘撞到我的手臂!結果,前面有Carole手肘壓著、後有Carmen「貼身照顧」,夠了吧~住了吧~~!!(學傚耶穌平靜風浪)
先解決Carole,我輕輕用手推一推她的手肘,她的手肘像被插入櫃員機的提款卡般,慢慢地退回她應有的位置……而Carmen突然間自動自覺地滾回她適當的地域,那麼除了沒枕頭以外,再沒有阻礙入睡的因素吧?正嘗試閉目養神準備入睡時,感覺有人不斷拍打我的背部!
我看一看Carmen,她的眼睛是閉著的,嘴巴張得開開的,但她的手不斷拍打我……最後還要用她的腳趾「了」在下腳板底-口-|||||
如是者,整整四小時,沒拍醒她們,全程只閉目養神……
為甚麼定「人肉攬枕之軟硬兼施」為本文的題目?是這樣的:
人肉攬枕:當時是我吧!被兩位「好」姊妹當攬枕般抱著!!
軟:Carmen貼在我身後,感覺軟軟的
硬:Carole的手肘很硬嘛!!
兼施:兩位齊齊夾攻在下,嗚~欺負人的!!
Monday, 19 October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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矛盾
仲有三個月,慧兒同Michael就要踏入人生一個好重要嘅階段--婚姻,先恭喜佢哋,
希望日後佢哋能夠喺主內建立幸福嘅家庭^^
至於刺蝟同我,分別喺婚禮當日做伴郎同伴娘,我哋遲啲同準新人齊齊去揀禮服,
喺呢個計劃之前,我需要買girdle,以改善嘅身段著上伴娘裙。
本來諗住未來兩個月體重要減15kg,
但係而家已經需要訂裙同埋買girdle,即係話到時呢兩件嘢係配合現時身形買嘅,
(因為訂造禮服需要一至兩個月時間,仲要預時間再修改)
咁即係呢三個月內,身形咪唔可以變得太多囉??
Tuesday, 13 October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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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標籤
香港立例永遠都慢人一拍……
外國早已經嚴格監管食品標籤嘅內容,所有成份一一交待清楚先至可以上架。
而香港嘅食品商好取巧,
以低糖、高鈣等等嘅字眼,吸引追求健康嘅消費者購買,
分分鐘無糖,其實食咗8羮砂糖落肚,可怕嗎?
新法例喺出年實行,屆時好似外國一樣,
有乜就要寫出黎,冇乜就唔好寫,否則唔可以放貨架,
到時我哋買得放心啦。
Friday, 09 October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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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i演唱會
呢個blog已經封咗塵好耐……今日邊做嘢,邊聽住電台,聽到鄭秀文(Sammi)上"Made in Hong Kong"節目。Sammi嘅生命有改變,人人都睇得出,恭喜佢有全新嘅生命。
有傳言話Sammi嘅演唱會,全部都係唱福音歌,本人覺得好奇怪,點解基督徒就一定要唱福音歌?
就算係基督徒,都有佢嘅興趣,都有佢嘅生活,更加可以參與流行文化。
唱福音歌固然係以音樂向大眾分享自己嘅心路歷程,將基督嘅愛透過音樂向大眾傳達, 神一定覺得好開心,但係
基督徒都可以唱戀愛歌,唱諷刺時弊嘅歌,勵志歌(唔一定唱出福音訊息),只要唱出對大眾心靈有幫助嘅歌,就算冇福音成份, 神都會俾自由佢哋去創作;
基督徒都可以拍冇福音內容嘅劇集同電影,只要唔違背 神嘅心意就可以;
基督徒都可以穿著追上流行嘅服飾,都可以性感,只要注意唔好挑起人嘅情慾;(睇下蔡少芬就知)
基督徒唔係要同其他文化隔絕,自視清高,相反更加要走入人群之中,將基督嘅愛透過生活點點滴滴滲入身邊嘅人心中,同唔同嘅人和睦地相處。
所以希望大家唔好將基督徒歌手同未信嘅歌手分得咁極端。
Tuesday, 17 March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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哀
平日鍾意睇Xanga嘅投稿版,有好多發人心省嘅文章,最近新聞翻返起藝人裸照事件、十三歲做人父親、十四歲未婚媽媽公開其大肚照……多咗blog友投稿討論有關「性」嘅話題,當中不乏討論婚前性行為。不過,blog友們嘅回應,往往令我感到傷心難過。
作為一個基督徒,知道 神唔喜悅婚前性行為、婚外性行為,呢啲等於行淫, 神唔鍾意我哋做嘅嘢,因為想保護我哋,對將來嘅丈夫或者太太保持忠貞,而對方都願意為我哋身為佢哋將來嘅丈夫或妻子保持貞潔。換句話講,婚前性行為就等如婚外性行為,邊個會保証永遠同現時身邊嘅另一半百分百可以結婚呢?
好多blog友贊成婚前性行為,甚至係戀愛必需品。換個角度睇,如果未信主嘅人,佢哋未認識 神嘅話,就唔知道佢禁止婚前或婚外性行為嘅原意,其實值得憐憫佢哋。佢哋根本唔知道呢樣嘢係唔啱,見佢哋走喺呢條路當中,實在為佢哋感到好難過,冇性行為,人都一樣生存到!佢哋話基督徒禁慾好辛苦,其實我哋依靠 神,就可以對呢啲性慾大大誇勝!我同刺蝟都有性試探,唔代表我哋一定要有性行為,忍耐係好辛苦,但諗到主幫助我哋兩個,仲有呢份係婚姻先至得到嘅禮物,加上避免去少人嘅地方約會,又唔會兩個人單獨喺屋企或者旅行,就可以躲開試探。最重要嘅就係,根本唔係得我哋兩個,仲有其他弟兄姊妹禱告,支持丫嘛!
好似將話題撐得幾遠…… 神將道德標準set得咁高,係唔想因為我哋愈黎愈踩界,到我哋踩過咗條界,道德寬鬆咗,然後愈黎愈貪心,愈踩愈過,最後跌入陷阱,可想而知,如果而家條界已經偏離咗原本嘅道德標準好多,咁將來呢個世界會變成點??
大家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,我感到好傷心,因為佢哋根本唔知道婚前婚外性行為係唔啱,好可憐……相信 神更加難過。
而家逐漸有更多地方接受同性戀,咁將來會唔會演變成「只要大家相愛,兄妹相愛,又有乜所謂??」


